一. 定 义
演区光
舞台演区光与天幕光。演区光是指平台上演员活动区域空间的布光。其基本任务是照明演员和布景,使观众看清需要他们看清的事物,烘托剧情规定的特定环境与气氛,表现剧情的时间、季节,塑造人物外型,渲染人物的内在情感;是把平台演区内人物和景物用光色融合为一整体,造成不断活动的三度空间的气氛和画面,四维度的灯光造型。
演区光一般分为主光,表现光源方向、程度、色彩;辅助光是主光的补充面光,有色调,反射光;轮廓光,勾勒演员的顶部与背部,增强主体或使人物突出出来,增强立体感;底光,正面投射,柔和光质,补充主光和辅助光,对演区起渲染整个气氛和调子的作用。
演区光的处理,要依据剧本的风格题材,导演的演出风格以及设计的布景,有的用写实的手法,以自然现象为主处理;有的用非写实的手法。用光色表现剧情、意念,要根据导演调度和布景结构分为若干光区,并能根据剧情灵活运用。
布光
演区光的处理,要依据剧本的风格题材,导演的演出风格以及设计的布景,有的用写实的手法,以自然现象为主处理;有的用非写实的手法。用光色表现剧情、意念,要根据导演调度和布景结构分为若干光区,并能根据剧情灵活运用。
二. 适合舞台人物活动的光
指示形态的光:这种三维的、定向的、活动的光将给物体以一种自然的立体感、形状和含义。
广义上可分为两种:光阴影的散射光(即多云阴霭的天空的光),具有高度方向性的产生阴影的光。这两种光亮以适当的平衡充满了演员活动的空间,联系它和它周围的环境并完成构成演员可以在其中表演的生动环境的处理,因而对观众强调了戏剧的充分含义和情感。
光的特征:1.强度;2.色彩;3.分布;4.运动。
三. 演区布光的任务
定义:两个方向、要素、主光、辅光、追光、底光。
要素:可见度、色彩气氛、分布、运动与变化。
创造三度空间的使人物和景物统一协调,又有利于剧情变化和流动的布光方案。
四. 演区光的布光依据
1. 一般平台的演区规律。
2. 演员调度。
3. 景物空间结构。
4. 演区形式、布景样式。
五. 演区布光的投射方法
(面光、耳光、柱光、顶光、桥光、流动光)共用灯与特写灯、效果灯。
六. 演区布光的注意事项
1.照明和气氛。
2.共用灯具与特写的组合。
3.组控的编排:色、区、方向、位置。
4.场次分主次。每场有主次,不要平均用力。
5.先内景后外景,先室内后室外,先特殊后一般。
6.要以人物高度来衡量亮度,最好有人在台上走动。
7.要确定重点。景物位置、重点位置、边沿幕、吊杆位置高度。
8.在排练中,看布景、演员位置、作记录。
9.排光、装灯要记灯号,方便操作人员的使用。
10.在走台、彩排中不断修改加工。